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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镍相关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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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发〔2017〕16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5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镍NI1801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
  套期保值交易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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