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6|
分享到:
浏览量:1085

 

各位投资者: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期临近,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9月27日(星期三)结算起,在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结算起,黄大豆一号、鸡蛋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铜、铝、锌、铅、锡、黄金、白银、石油沥青、棉花、棉纱、菜籽油、菜籽粕、白糖、PTA、甲醇、玻璃、动力煤、硅铁、锰硅、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镍、天然橡胶、螺纹钢、热轧卷板、铁矿石、焦炭、焦煤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其他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品种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品种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及时调整好持仓结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jyf11092024-04-20 08:48
    不能分享 转发,软件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