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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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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资者:

2017年春节假期临近,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1月24日(星期二)结算起,在春节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结算起,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鸡蛋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铝、锌、铅、锡、黄金、螺纹钢、热轧卷板、棉花、菜籽油、菜籽粕、白糖、PTA、甲醇、玻璃、动力煤、硅铁、锰硅、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铜、镍、天然橡胶、白银、石油沥青、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其他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7年2月3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品种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品种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及时调整好持仓结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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