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2%调整为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2%调整为32%。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2%。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