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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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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规定,“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为保障您在我公司的各项业务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在我公司留存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已作废、换发或有效期即将届满或已过期的,请您及时携带最新有效身份证件、证照,前往我公司营业场所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是机构客户的,另请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证合一”手续,并及时至我公司办理证照更新。

三、若您的身份证件、相关证照在过期后3个月内未按要求办理更新的,我司将按规定对您在我公司的相应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并中止办理休眠账户激活、开通新业务等服务,直至完成更新。

四、若您的账户因证件到期/作废、预留一代身份证、资料待规范或无交易编码等原因而无法交易的,您可携带最新有效身份证件、证照,前往我司营业场所办理开通手续。

及时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是国家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各营业机构或致电客服热线:400-700-929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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