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交易案例及规则解读
发布日期:2018-03-14|
分享到:
浏览量:6934

案例介绍

案例1:2015 年2 月17 日,刘某某在白糖1509 合约上自成交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交易所依据规则对其进行了电话提示;2015 年3 月9 起,刘某某再次在白糖1509 合约上自成交达到交易所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交易所再次对其电话提示后,依据规则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2015 年3 月30 日,刘某某第三次在白糖1509合约自成交达到交易所异常交易认定标准后,交易所依据规则对其作出暂停开仓交易1 个月的纪律处分,并将相关纪律处分结果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案例2:2016 年11 月28 日,客户张某某在白糖1701合约涨停板价位报撤单达到100 笔以上,且总手数达10000 手以上,属于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情节严重的行为,交易所依据规则给予该客户限制开仓交易1 个月的纪律处分,并将相关纪律处分结果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规则解读

价格发现是期货市场一项重要功能。期货市场价格是由不同的交易者通过公开市场交易竞价形成的,自成交是自己与自己成交的行为,其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真实交易意愿,具有一定的虚假性;而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一方面会对其他交易者的判断产生影响,对正常交易造成干扰,另一方面会占用过多的交易资源, 因此交易所将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作为异常交易予以监管,并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详见下表)

异常交易类型

认定标准

处理程序

自成交

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自我成交5 次以上(含本数,下同)

第一次达标,电话提示;第二次达标,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第三次达标,给予客户暂停开仓交易不低于一个月的纪律处分

频繁报撤单

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撤销定单笔数500 笔以上

 

大额报撤单

客户当日在某一合约撤单笔数50 笔以上且每笔撤单量800 手以上

 

 

注:详细内容见《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郑商发[2012]132 号)此外,当某一合约涨停或者跌停后,客户在涨停板或者跌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有不以成交为目的的嫌疑,而且会对其他投资者的判断产生影响,对正常交易造成干扰。因此,交易所对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停板后,客户的频繁报撤单行为,同样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详见下表)

特殊情形的
异常交易

认定标准

处理程序

停板价位频繁报撤

客户当日在涨停板价位买单撤单量或者在跌停板价位卖单撤单量超过100 笔

第一次达标,电话提示;第二次达标,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第三次达标,给予客户暂停开仓交易不低于一个月的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停板价
位频繁报撤单

客户当日在涨停板价位买单撤单量或者在跌停板价位卖单撤单量超过100笔且当日客户在该合约涨跌停板 价 位 撤 单 量 累 计 达 到10000 手

不受次数限制,郑商所于当日闭市后,给予该客户全部品种限制开仓交易不低于一个月的纪律处分


注:详细内容见《关于<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郑商发[2016]109号)

社交帐号登录: 新浪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