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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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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18〕184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18 年6 月14 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菜籽油期货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6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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