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办发[2018] 25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原油SC1901、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至11%。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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