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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19]107号
发布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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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 2019年 3月 19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5%;棉花、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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