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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年期国债期货和10年期国债期货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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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15:15起,对5年期国债期货和10年期国债期货的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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