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菜籽油、菜籽粕、花生仁期货及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郑州商品交易所拟修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刘晋钢 0371-65610565 jgliu@czce.com.cn
刘易昂 0371-65613873 yaliu@czce.com.cn
传真:0371-65613068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
2.《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3.《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4.《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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