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373号)、郑商所《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3〕720号)、上期所《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3〕312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3〕61号)、广期所《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3〕224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9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玉米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黄大豆、鸡蛋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不锈钢、花生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铜、国际铜、铝、锌、铅、螺纹、热轧卷板、纸浆、黄金、菜籽粕、菜籽油、白糖(除2311合约)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生猪、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氧化铝、橡胶、20号胶、棉花(除2311、2401合约)、棉纱、PTA、短纤、甲醇(除2401合约)、尿素、苹果、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白银、甲醇2401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铁矿石、沥青、原油、燃料油、低硫燃料油、丁二烯橡胶、棉花2311、棉花2401、玻璃、纯碱(除2310、2311、2312合约)、硅铁、锰硅、干制红枣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对二甲苯、烧碱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锡、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其他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
二、10月9日恢复交易后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烧碱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郑商所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以及大商所、广期所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套保属性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大商所相关期货品种合约实行套保差异化保证金,套保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参见附件《国海良时期货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保证金及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提前做好资金调拨,谨慎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