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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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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4〕92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4〕21号)、郑商所《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4〕157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4月2日(星期)结算时起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白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螺纹、热卷、不锈钢、纸浆、棉花(除2405合约)、棉纱、菜粕、菜油、PTA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橡胶、20号胶、棉花2405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集运指数欧线2406至2502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其他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
  二、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所有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中烧碱期货2405合约、对二甲苯期货2405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仍为18%,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套保属性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相关期货品种合约实行套保差异化保证金,套保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参见《国海良时期货2024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及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提前做好资金调拨,谨慎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附件:国海良时期货2024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及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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