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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教育日】配合身份识别,遏制恐怖融资,守护金融安全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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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他们筹集的资金越多,实施恐怖活动的能力就越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就越大。打击恐怖活动,切断恐怖融资是关键,恐怖融资是一种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均有义务对其进行打击。

反恐怖主义法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温馨提示:投资者应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个人信息,罪犯分子可能利用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成为他人犯罪活动的"替罪羊"。不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金融账户、银行卡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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