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商品交易所发布的有关通知,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
一、部分品种开始实施申报费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大商所、郑商所部分品种期货、期权合约开始实施申报费,广期所对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和期权合约实施申报费。5月31日夜盘交易起各交易所已调整原有实施申报费品种期货、期权合约的申报费收取标准。相关申报费收取标准见附表。
二、调整期权合约申报费计算方式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大商所、郑商所期权合约申报费计算方式,由按期权合约计算申报费调整为按期权合约月份计算申报费;广期所期权合约申报费计算方式为按期权合约月份统计。
三、调整实施申报费合约的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认定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大商所、郑商所和广期所规定,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
由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属性和附加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由其他交易指令以及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非附加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四、交易所通知原文链接
上述相关事项包括具体申报费收费统计相关的事项见交易所通知,通知链接如下:
请各位客户加强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等情形,防范相关交易指令使用产生的频繁报撤异常交易行为。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客服热线400-700-9292。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表:国海良时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