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泽达易盛欺诈发行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存在欺诈发行、连续多年财务 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强化立体化追责 , 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依法支持投资者追究上市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4 月, 上海金融法院对投资者提起的泽达易盛民事诉讼立案。2023 年 7 月,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2023 年 12 月,泽达 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代表 7, 195 名适格投资者获 2.85 亿元全额赔偿。该 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 ,也是中国 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评 为上海金融法院 2023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泽达易盛案充分 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 默示加入、 明示退出”的制度优势,集 中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通过公益机构代表、专业力量支持 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 诉讼风险, 同时,对于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 义。
二、紫晶存储先行赔付案
2023 年 4 月,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紫晶存储) 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证监会行政处罚,是科创板首批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案 件,影响巨大。2023 年 5 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中 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 接受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先 行赔付工作在三个月内高效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 10.86 亿元, 占总赔付金额比例 98.93%, 申报有效赔付人数 16,986 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 97.22% 。申报人数、赔付金额 及投资者和解率均为历次先行赔付工作中最高 ,各项工作平 稳完成并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紫晶存储先行赔付案实现了 行政执法和民事赔偿的有效结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 执法效率。通过快速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前端及时化解相关 民事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摩登大道资金占用案
摩登大道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发生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约 2.4 亿元的情形。2023 年 11 月,投资 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投服中心) 针对摩登大道资金占用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代摩登大道诉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投服中心胜诉,判令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归还 上市公司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三名个人责任人对控股股东占 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分别在 100%、70% 、10%范围内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本案对股东代位诉讼与破产清算程序的交叉法律 问题以及个人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创新探索,为投保 机构在破产程序中提起代位诉讼实现了零的突破 ,依法维护 了上市公司及其全部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 ,本案有力体现 了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常态化协同机制,以判例的方式切实 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运作 ,有效纠治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 乱象。
四、H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案
北京 H 上市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 2022 年,北京金融法院对投资者与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 ,判令公司按测算后的金额赔偿投 资者相应损失。由于该案涉及投资者数量众多且大部分投资 者调解意愿较强 ,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多元纠纷调解方式解决 其余近 600 起平行案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3 年 2 月,应北京金融法院委托,北京证监局协调中证资本市场 法律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行业调解组 织推动辖区首例“ 示范判决+专业调解” 落实落地。截至 2023 年底,累计完成 413 起案件调解,投资者获赔金额 2,800 余 万元。针对证券市场同类案件存在的多方起诉、重复审理的 问题 ,北京证监局协调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并指导辖区行业协 会、北京调解工作站,北京金融法院建立“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的“ 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为辖区持续开展“ 总对总”在线 诉调对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对场外股票配资平台犯罪活动全链条打击处理案
陕西证监局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 ,持续深化与公安机 关打防非法证券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 性质认定、专业支持等工作 ,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 查支队成功侦破一起重大非法经营证券犯罪案件。2022 年 1 月,陕西证监局收到投资者举报某网络平台配资线索后,第 一时间启动协作机制,会同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 队,对配资平台运营主体、运营资质、运营模式进行精准“画 像”,多次召开案情沟通会, 明确案件侦办思路, 多举措摸 清作案手法、组织架构,查清涉嫌犯罪事实,并及时出具认 定意见,成功打掉股票配资平台制作维护、搭建运营、代理 推广、配资方等 5 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16 人(1 人 待起诉),涉及交易金额 60 亿元。
六、苏大维格利用交易所互动平台误导性陈述案
2023 年 9 月 14 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以下简称互 动易) 回复投资者关于光刻机的提问时 ,误导投资者认为其 能生产芯片光刻机,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对市场造 成恶劣影响。江苏证监局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作出处罚决 定,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 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该案是证监会系统查处的 互动易平台信息披露违法第一案 ,对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 作出了突破性的解释 ,开创了打击上市公司利用类似互动易 平台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先例 ,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典 型性。该案的查处对市场上司空见惯的利用自愿信息披露平 台进行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威慑 ,有力维护了 资本市场“ 三公” 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ST 中捷重整中转增股本向中小股东分配案
*ST 中捷因违规担保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在
95, 140 万元范围内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计提 预计负债后,净资产为-29,688.22 万元,合并报表货币资金 余额仅 12, 171.58 万元。2022 年度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ST 中捷净资产为负以及 2022 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ST 中捷股票自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 年 5 月,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3 年 12 月 25 日,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按照 持股比例向所有股东进行分配 ,其中向控股股东及首任实际 控制人分配的股份无偿让渡以清偿违规担保债务 ,极大保护 了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当事人主动提起 R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调解案
2023 年,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证法 律服务中心)陆续受理了 3 批次共 121 名投资者与R 上市公 司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因该上市公司于一审民事判决 书作出前变更了注册地址,有关管辖法院亦相应变更,而示 范判决于之后生效。为避免管辖法院变更导致的裁判结果不 确定性,降低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基于与中证法律服务中 心过往合作经验,共同选择向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同意参照示范判决,由 R 上市 公司就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40%的赔偿责任,调解金额总计 280 余万元。本案是首起由纠纷当事人主动提起申请启动调 解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是传统意义上的“ 示范判决+专业调 解”机制的延伸,体现了调解这一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越来越被 投资者与市场主体各方所接受 ,调解组织在证券虚假陈述纠 纷化解领域的公信力、权威性在不断提升。
九、上海维万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限额制度、超限交易
案
上海维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3 个产品账户、 公司实控人及其亲属名下的 2 个自然人账户 ,未按规定申报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 ,违反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 ,采用高频交 易方式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超交易限额交易。2024 年 2 月,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规对该组涉案客户采取纪律处分措 施 ,包括股指期货限制开仓十二个月,没收违规所得 893.48 万元等。本案情节严重,限制开仓时间较长、没收违规所得 金额较高 ,切实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 益。相关纪律处分结果第一时间向市场公开,并受到权威媒 体转载 ,充分发挥典型性案件处置的惩戒警示和规则宣教效 果 ,从交易所自律监管维度向市场彰显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决心,有效增强投资者对金融期货市场的信心和信任。
十、C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
案
近年来 ,深圳证监局指导辖区调解组织深圳证券期货业 纠纷调解中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C 上市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示范判决后 ,结合判决所认定事实和 法律适用等标准,持续开展 C 上市公司系列案调解工作。一 方面,强化行政监管、纠纷调解与法院审理的密切协作配合, 明确案件转接、损失计算、专业指导等方面的具体安排;另 一方面 ,根据当事人意愿组织进行司法确认 ,赋予调解协议 强制执行力。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受理 C 上市公司调解案 件 364 宗 ,调解成功 328 宗并全部完成司法确认 ,调解成功 率达 90. 1%,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近 3,000 万元。其中首批 案件在收案后20 个工作 日 内即成功调解,10 个工作 日 内快 速获得司法确认裁决 ,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该案综合运用示 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等一揽子纠纷化解机制,有效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保障投资者权利救济切实落地。
资料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