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
转发大商所关于公开征集纤维板、胶合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2026〕76号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纤维板、胶合板产业发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征集纤维板、胶合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纤维板
位于广西、广东、山东、安徽、江苏、四川、河北、河南、湖北地区的纤维板生产企业。
指定厂库应满足:注册资本≥1000万元,净资产≥2000万元,设计加工能力≥300立方米/天,实际加工能力≥200立方米/天。
二、胶合板
位于广西、广东、山东、安徽、江苏、河北、河南、浙江、福建、湖南地区的胶合板生产企业。
指定厂库应满足:注册资本≥500万元,净资产≥500万元,设计加工能力≥1500张/天,实际加工能力≥1000张/天。申请企业获得指定厂库资格后将具有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资格。
其他条件及申报材料请参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开展纤维板、胶合板交割业务的企业请登陆大商所官网提交申请材料。大商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孙洪楠 0411-84808475
孙 君 0411-84808535
孙 立 0411-84808688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42楼
邮编:116023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