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14〕254 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取消交割违约后的标准仓单征购与竞卖制度,统一已上市品种交割违约处理的相关规定。该修正案经郑商所第五届理事会2014 年第13 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公布,相关修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详情请点击此处)
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对照文本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后文本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4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