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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2015年元旦前后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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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资者:

2015年元旦临近,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12月30日结算起,在元旦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4年12月30日结算起,甲醇、PTA、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聚乙烯、PVC、聚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白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

二、2015年1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最低保证金仍为11%,白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仍为13%,玉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8%,其余恢复正常。

    请各位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管理,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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