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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麦期货业务细则修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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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发〔2016〕92 号

 

各会员单位:

优质强筋小麦(以下简称强麦)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 2016 年第九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公布。

强麦期货标准仓单由通用改为非通用,自 2017 年 10 月1 日注册的标准仓单(合约为 WH711)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详情请点击此处

1.《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对照文本

2.《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后条文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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