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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20211229

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1〕349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1〕102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0日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6%。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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