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转上期所: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发〔2022〕74号
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转上期所: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发〔2022〕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10日

返回 加入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