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转发能源中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公告-〔2022〕30号
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转发能源中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公告-〔2022〕30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即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
  一、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合约。
  二、原油期权合约。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2日

返回 加入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