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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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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确保后续股指期货安全上市后平稳运行,现将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上证50股指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5年5月合约(IH1505)、2015年6月合约(IH1506)、2015年9月合约(IH1509)和2015年12月合约(IH1512)。中证500股指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5年5月合约(IC1505)、2015年6月合约(IC1506)、2015年9月合约(IC1509)和2015年12月合约(IC1512)。

  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交易保证金

  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初期的交易保证金为10%。

  四、相关费用

  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五,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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