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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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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乙二醇期货合约将于近日上市交易,根据《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473号)和《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货合约自2018年12月10日(周一)起上市交易。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上市交易合约及挂牌基准价

乙二醇期货上市首日挂盘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 1909、EG1910、EG1911,各合约挂牌基准价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四、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

公司经研究决定,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11%收取,合约上市首日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12%收取。

公司收取乙二醇期货交易手续费基准标准为交易所手续费标准的三倍。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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