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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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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沪深300股指期权(以下简称“股指期权”)将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金所适当性制度规定,已在我司取得中金所交易编码的自然人客户和普通机构客户将自动获取股指期权交易权限。根据各特殊单位客户行业监管政策规定,目前仅私募基金类特殊单位客户可参与股指期权交易。已在我司取得中金所交易编码、且私募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范围包含股指期权的特殊单位客户将默认开通股指期权交易权限;其他类型特殊单位客户及私募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不含股指期权的私募基金客户暂不开通股指期权交易权限。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变动或投资范围变化需开通相应权限的,请及时联系我司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根据中期协“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期权产品及相关服务风险等级为R4级,适合风险评估等级为C4及以上类型的客户,请您务必全面了解相关规则及风险、全面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股指期权交易。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700-9292或客户经理,感谢您的支持!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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