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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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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铝、锌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96号)、《关于调整铜、锡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97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20号胶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0〕38号)、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苯乙烯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发〔2020〕111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乙二醇、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铝、锌、铅、铜、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橡胶、20号胶、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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