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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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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0〕121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将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6%和7%。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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