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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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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2020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173号)、《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0〕152号)、《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0〕112号 )、《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0〕158号)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强麦、红枣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漂针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鸡蛋、纤维板、菜籽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焦炭、焦煤、玻璃、动力煤、硅铁、锰硅、纯碱、苹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豆油、棕榈油、一号棉、菜油、白糖、棉纱、尿素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铝、铜、锌、铅、镍、锡、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黄金、天胶、白银、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PTA、甲醇、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3%。

        自2020年5月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铁矿石、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聚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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