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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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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低硫燃料油期货将于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起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交易。

        根据能源中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已在我司取得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并具有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将自动获取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权限(监管休眠账户需激活后方可交易),尚无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在满足交易所适当性要求后可通过我司陶公赢家APP——掌上营业厅或现场方式申请开通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权限。

温馨提示:根据中期协“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低硫燃料油期货及相关服务风险等级为R3级,适合风险评估等级为C3及以上类型的客户,请您务必全面了解相关规则及风险、全面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700-9292或客户经理,感谢您的支持!

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适当性要求汇总表: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原油期货

20号橡胶、低硫燃料油

C4及以上

C3及以上

三有

一、有资金

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个人≥50万,机构≥100万

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10万

二、有交易

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期货或期权仿真成交记录;或3年10笔及以上的期货、期权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上海清算所的掉期、互换等)的真实成交记录(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客户提供结算单)

三、有知识

个人客户本人、机构指令下达人中期协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网址:http://www.cfachina.org/testcenter/)相应考试成绩≥80分,成绩长期有效(考试过程系统自动抓拍照片)

机构制度要求

机构有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

一无

无不良信用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豁免情况

豁免三有         (不豁免制度)

1、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已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编码的个人客户;                                                     3、客户已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的;
4、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客户应当提供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表明该等交易确已实际成交。
5、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能源中心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1、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已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包括各交易所特定品种期货、期权、金融期货等)交易权限的客户。客户应当提供具有交易权限的证明资料。                                            3、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客户应当提供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表明该等交易确已实际成交。
4、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能源中心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豁免二有         (不豁免资金、制度)

1、已具有其他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包括个交易所特定品种期货、期权)交易权限,且该品种资金要求低于拟申请开通的品种资金要求的,客户应当提供具有交易权限的证明资料;
2、已具有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机构客户;
3、已具有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并具有20号胶、低硫燃料油等品种交易权限再申请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

 

备注

境外投资者除外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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