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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铜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上期发〔2020〕442号

发布日期: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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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纸浆、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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