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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标准仓单交易手续费减收政策截止时间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592号

发布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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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大商所场外标准仓单交易手续费减收政策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458号),交易所对2020年度场外标准仓单交易手续费减收额度采取总额控制。目前,减收额度已接近总额上限,调整如下:

 

一、客户减收于2020年12月15日截止。

 

二、期货公司会员减收标准延续至2020年底。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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