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金所发 〔2020〕37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