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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指定厂库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6号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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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厂库

  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文德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厂库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指定厂库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自发布之日起即时启用。

  特此通知。

 

  详情可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官网查看。(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6615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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