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的公告--〔2021〕11号

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的公告--〔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2-01|
分享到:
浏览量:1306

为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满足场外市场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外期权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

特此公告。

详情请查看郑商所官网(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01/1605578314440210.htm)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129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