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所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引入境外特殊参与者相关业务需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办法》,并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17部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进行了修改,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境外特殊参与者业务受理具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详情请查看大商所官网(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6896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