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司作为“国海良时跃跃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管理人,拟变更《国海良时跃跃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变更内容及流程详见下文。
一、变更内容
(一)变更第八节“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与转让”章节第(一)条“参与和退出的场所、时间”第2款“参与和退出的时间”
原表述:
本计划每月开放申购,委托人可在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周二参与本计划,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变更为:
本计划每月开放申购,委托人可在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月第一个周二、第三个周二参与本计划,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变更流程
我司将按照合同“第二十五节 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的约定启动合同变更程序,由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公告形式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流程安排如下:
管理人于2021年3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告,并设置2021年3月11日为本计划临时开放日,投资者不同意变更的,应在本次临时开放日提出退出申请,未提出退出申请的,视同投资者已经同意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将于2021年3月12日正式生效。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