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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108号)

发布日期: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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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2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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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317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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