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调整基差交易业务相关规则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120号

关于调整基差交易业务相关规则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120号

发布日期:2021-03-15|
分享到:
浏览量:157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场外市场“一圈两中心”建设规划,为进一步适应场外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基差交易业务管理,我所对基差交易业务规则进行了调整,即:废止原《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交易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纠纷调解及违规处理办法》,发布新《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现将规则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详情请查看大商所官网(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72450/index.html)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