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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铝、锌、铅、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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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1〕89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铝、锌、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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