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分享到:
浏览量:890

各位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158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苯乙烯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