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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劳动节假期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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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2021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180号)、《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183号)、《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1〕117号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1〕33号)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焦炭期货合约投机、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6%、13%; 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投机、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5%、14%;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投机、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2%、11%;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套期保值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沥青、燃料油、天胶、铜、镍、黄金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铝、锌、铅、锡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螺纹钢、线材、热卷、不锈钢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漂针浆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甲醇、纯碱、玻璃、PTA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短纤、硅铁、锰硅、白糖、棉花、菜油、菜粕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苹果、尿素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20号胶、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自2021年5月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动力煤2106、2107和2108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2021年4月29日至5月6日期间,非假期保证金优惠客户暂停执行保证金优惠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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