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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海良时汇升精选FOF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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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管人/委托人:

    我司作为“国海良时汇升精选FOF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管理人,拟变更《国海良时汇升精选FOF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变更内容及流程详见下文。

    一、变更内容

    (一)变更“第八节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与转让”第(一)条“参与和退出的场所、时间”第2款“参与和退出的时间”

    原表述:

    “委托人可在本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参与、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

    本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为本计划成立之后每自然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后对投资者的每笔认购/参与份额按持有时间设置锁定期,锁定期为180天,未经管理人同意,委托人不得退出持有期低于180天的计划份额。其中,投资者认购的份额,持有时间从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计算至赎回确认日;投资者于产品成立后参与取得的份额,持有时间从参与确认日起计算至赎回确认日。”

    变更为:

    “委托人可在本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参与、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

    本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为本计划成立之后3月、6月、9月、12月的第三个周五,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个交易日。

    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后对投资者的每笔认购/参与份额按持有时间设置锁定期,锁定期为150天,未经管理人同意,委托人不得退出持有期低于150天的计划份额。其中,投资者认购的份额,持有时间从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计算至赎回确认日;投资者于产品成立后参与取得的份额,持有时间从参与确认日起计算至赎回确认日。”

    二、变更流程

    我司将按照合同“第二十五节 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的约定启动合同变更程序,由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公告形式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流程安排如下:

    管理人于2021年8月26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告,并设置2021年8月27日为本计划临时开放日,投资者不同意变更的,应在本次临时开放日提出退出申请,未提出退出申请的,视同投资者已经同意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将于2021年8月30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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