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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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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2021年中秋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10号)、郑商所《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612号)、上期所《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1〕224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纯碱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硅铁和锰硅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PTA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至14%;短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不锈钢、纸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铝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期所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标准。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以及纯碱、硅铁、锰硅品种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长假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中秋节假期保证金及停板幅度调整情况表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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