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转郑商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

转郑商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

发布日期:2021-10-25|
分享到:
浏览量:548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1027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202111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三、自2021102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0/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0/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1025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