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45%,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5%。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