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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郑商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73号

发布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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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11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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