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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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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中金所《关于调整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对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卖出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22%(套期保值持仓除外);自2015年7月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卖出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32%(套期保值持仓除外)。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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