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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20211206

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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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996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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