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1〕349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1〕102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0日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6%。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